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,公司股东依法可以用下列方式出资:货币以及实物、知识产权、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,如股权等。股东不得以劳务、信用、自然人姓名、商誉、特许经营权、设定担保的财产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出资。公司收到股东以实物出资时,分录为,
借:原材料/库存商品,
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—进项税额,
贷:实收资本。